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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1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公告

日期: 2022-01-27 16:44:18 作者: 闫春芝

厦门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的有关安排,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陕西省除外)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为做好厦门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人工核查对象、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核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一)核查时间:2022年2月16日、17日(8:30—11:30;14:30—17:00)。

(二)核查地点: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三)咨询电话:12333。

二、考后核查方式及范围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2019、2020、2021)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生,或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2020、2021)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生(核查名单详见附件)进行报名资格现场人工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

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考后复核: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四)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级别为免一科提供)

三、其他

(一)现场人工核查应由考生本人办理。若考生确因个人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带相关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核查,因代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厦门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核查人员名单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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