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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金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点:基金销售行为规范

日期: 2021-11-16 16:23:36 作者: 闫春芝

乐考小编整理了2021年基金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点:基金销售行为规范,相关专业考生可以参考本文复习,具体内容如下:

 

一、[知识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1、本行为规范:

(1)自我介绍井出示相关身份证明;

(2) 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尊重投资者的意愿;

(3)向投资者进行基金宣传推介和销售服务时,应公平对待投资者;

(4) 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统一 -制作的材料;华会计网校

(5)明确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基金的风险;

(6)为投资者提供售后服务,回访投资者,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7)避免利益冲突,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8)开户时,①有效识别投资者身份;②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人权益须知”③向投资者介绍基金销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投诉渠道等;④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流动性要求。

2. 禁止行为

(1)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2)不得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绩;

(3)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投资者的款项;

(4)不得擅自更改投资者的交易指令;

(5)为投资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者相关信息;

(6)不得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二、[知识点]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性规定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①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 “业绩优良” “名列前茅” “位居前列”“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表述;②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 “安心享受成长” “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③不得使用“欲购从速” “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④不得使用“净值归-”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三、[知识点]基金客户信息的内容与保管要求

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前台业务系统(网点自助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对账、记录、功能) 以及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1.内容.

(1)客户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等。

(2)客户交易记录信息。

2.保密要求:不得有下列行为

(1)出售客户信息;

(2)向本基金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客户信息;

(3) 客户反对的情况下,将客户信息用于该信息源以外的营销活动。

3.保存期限

(1)反洗钱方面的要求: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至少保存5年;

(2)基金销售方面要求:对开户资料和销售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5年;

(3)交易时段客户交易区的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6个月。

客户信息:

①根据反洗钱法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期限是5年,客户身份资料应自业务关系信息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 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应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②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销售法规体系中,对开户资料和销售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15年。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④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妥善保存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和开户资料电子化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妥善保存交易时段客户交易区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乐考网小编给大家分享“2021年基金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点:基金销售行为规范”,本文为大家提供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备考资料,希望对同学们复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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